例:刘某为A公司会计人员,另兼职B公司会计,因B公司规模小、业务量少,刘某
不必每天去B公司做账,而是每个月去几次将当月工作完成。兼职报酬不是按月支付,B公司每年年底支付刘某36000元的劳务报酬。请对此进行纳税筹划。
方案1:以1年的报酬作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。应纳税额=36000×(1-20%) ×3%一2000=6640(元)。
方案2:如果刘某与B公司签订合同,注明支付的报酬是刘某每个月劳务报酬的合计数,那么刘某取得的劳务报酬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,应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“一次”。平均每月劳务报酬所得=36000÷12=3000(元),月应纳税额=(3000—800) ×20%=440(元),年应纳税额=440×12=5280(元)。